粤安专协〔2014〕19号
关于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
延期换证通过技术评审的公示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50号)、《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划分和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健函〔2014〕2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组织专家对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提出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延期换证的申请进行技术评审。经审查,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通过技术评审,现对该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秘书处提出,将进一步核实。
公示期:2014年12月8日至12月22日。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安监大厦401室;邮编:510060。
联系人:曹志阎,电话:83829725;传真:83135718;电子邮箱:czyyama@qq.com。
特此公示。
附件:1.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相关信息
2.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专职技术人员名单
3.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计量认证证书及证书附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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