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协会的会员种类:
本协会的会员为与应急管理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等。单位会员均以单位负责人或由其委派的人员作为该单位会员的代表人。如有变更,应由本单位新的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人员接替。
二、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应急管理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关心和支持应急管理事业;
(四)单位会员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应急管理相关技术服务的科研(研发)、教学、设计、施工(生产)、管理(监理)、评估评价、检测检验、培训、顾问咨询、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2.对应急管理服务有需求或有志于应急管理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五)个人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消防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3.取得安全培训师资格证书;
4.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5.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并从事应急管理的科研(研发)、教学、设计、施工(生产)、管理(监理)、评估评价、检测检验、培训、顾问咨询、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6.热心和积极支持本协会工作的领导干部、企业家。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闭会期间由秘书处按会员条件审批。
(三)发给会员证(由秘书处办理)。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授受本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协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优先权利;
(四)享受本协会组织的专业技术服务的优惠政策;
(五)对本协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及本行业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
六、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为:
(一)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0000元;
(二)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8000元;
(三)监事单位、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5000元;
(四)个人会员每年交纳会费200元(担任本协会会长及副会长的个人会员免交会费)。
七、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拒不交回的,由本协会宣布作废。
会员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确认,本协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八、会员如不遵守本协会章程,将由本协会提出批评、教育;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协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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