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安专协〔2015〕20号
关于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申请条件补充说明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做好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认定服务工作,结合协会开展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认定审核工作的实际情况,协会对安全评价机构的有关申请条件进行了细化,具体补充说明如下:
一、对专职安全评价师的要求
专职安全评价师必须为正式员工不得为退休人员,且需提供近期至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且在中国境内同一时间具有唯一性。
二、对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要求
根据《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对照表》最多认定两项专业能力(学历所载专业和学历以外专业)。
三、对高级职称人员要求
审核时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原件,且需提供原发证机关评审通过证明材料。
详见协会网站,下载专区《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认定办事指南》
特此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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