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安专协〔2015〕22号
关于开展2015年广东省职业卫生技术
服务机构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0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能力,是对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基本要求。为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动态监督管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开展2015年广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绩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的机构。
二、考核要求
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业绩考核工作,指定考核联系人,负责考核期间与协会的沟通联络。
三、考核时间
2015年6月17日起(具体考核时间安排见附件1)。
四、考核内容
根据《2015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绩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业绩考核包括业绩评估、实验室检测能力考核和报告盲审三部分内容,详见附件2。
五、考核程序
1、业绩申报。按《实施细则》规定开展相关业绩申报,形成申报材料,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递交至协会秘书处。
2、实验室检测能力考核。按《实施细则》规定,由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自行到协会购买检测盲样,本次检测能力考核工本费为1500元。机构接收盲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上报结果。
3、报告盲审。协会根据被考核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上报的业绩,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进行盲审。
4、现场考核。协会根据机构业绩申报材料、实验室检测能力考核以及报告盲审三部分情况,评估该机构现有条件是否能够维持资质,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听取被考核机构工作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等。
5、考核结果。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考核结果由协会秘书处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汇总。
六、结果公布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对于考核结果优秀和良好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协会将通报表扬;对于考核结果一般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将约谈机构负责人,提出警告;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甲级机构,将不合格考核结果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乙级机构,交由资质认定委员会进行表决。
七、其他
1、协会业绩考核工作联系人:冯志钰,曾发明,张丽鹤;电话:020-83135722,83641255;电子邮箱:112141923@163.com, zfm16810@163.com,zhanglihesmile@163.com;传真:020-83135718。
2、协会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安监大厦401室。
3、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9号。
帐 号:709459876986。
附件: 1.2015年广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绩考核具体时间安排表
2.2015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2015年6月16日
抄送: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2015年6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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