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
机构通过技术评审的公示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50号)、《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划分和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健函〔2014〕2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组织专家对江门市安兴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提出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申请进行技术评审。经审查,江门市安兴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通过技术评审,现对该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秘书处提出,将进一步核实。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安监大厦401室;邮编:510060。
公示期: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20日。
联系人:徐雷,电话:020-83829725;传真:020-83135718;电子邮箱:461323620@qq.com。
特此公示。
附件:1. 江门市安兴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2. 江门市安兴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专职技术人员信息
3. 江门市安兴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检测检验证书及附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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