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7年第13号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行业自律管理实际,经审查,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批准梅州市梅正矿山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延续。
特此公告。
附件一:批准延续的安全评价机构信息及业务范围
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主办单位: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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