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社会机构:
近日国家总局发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改办等九部门<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44号〕,现我协会作为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职能转移承接单位,现对该文件作出以下说明:
一、即日起全面暂停广东省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新申请工作,延期换证申请、资质变更申请按现有规定执行。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技术负责人的培训合格证书不再作为审批的受理条件。
三、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的,申请单位可按要求自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也可委托有条件的其他社会机构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予以承认,视为培训合格。
四、协会根据文件精神拟统一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的能力考核,相关方案正在制定中,将请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公布。
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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