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安专协〔2017〕22号
关于举办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
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始教育
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学习需求,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以下简称为“协会”)定于2017年7月17日至21日在清远举办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始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清远市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习内容
1、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3、矿山爆破安全;
4、矿山机电安全;
5、矿山地质安全;
6、矿山开采安全;
7、排土场与尾矿库安全;
8、矿山职业危害预防;
9、矿山事故管理与案例分析。
三、时间和地点
学习时间:2017年7月17日-21日,其中17日上午报到,17日下午-20日晚上(培训期间晚上上课),21号上午复习并考试。
报到地点:连南县三江镇(县城)新岩村广东省应急救援清远基地3幢1楼(连南县城顺德广场右转);
学习地点:连南县三江镇(县城)新岩村广东省应急救援清远基地1幢5楼(连南县城顺德广场右转);
连南应急救援基地联系人:胡冰,联系电话: 13553930554。
清远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联系人:李健蔚,联系电话:0763-3851115。
费用:980元/人(不含食宿)。
四、考核发证
参训人员经培训后,由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考核和发证。
五、其它:
(一)《学员信息表》电子版以及电子照片(照片规格小于100Kb,照片用身份证号命名,末尾数为字母的必须为大写),发送至邮箱 1141612492@qq.com(发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处写明参加班期为“清远非煤初始班7月17-21日+单位、姓名”);
联系人:罗桓 020-83135715;黄楚宁020-83135716。
(二)参训学员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广东省安全生产业务学习申请表》(需盖单位公章)原件2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要负责人还需要提交证明或任命书原件1份;
注: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总经理、站长、法定代表人等。
4、为提高教学质量,方便师生互动学习,请参训学员自行准备三至五个安全生产相关的问题。
(三)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的要求,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采用全国统一考试平台,实行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四)缴费方式:
1.转账:请于培训班报到前统一汇款至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户名: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账号:709459876986
(注:汇款时请注明“清远非煤初始班17-21日” 及缴费单位、学员姓名);
2.现场报到缴费:现场收费可刷卡或现金支付。
备注:通过转账缴费的学员报到时需提供转账支付凭证。
附件:1.学员信息表
2.广东省安全生产业务学习申请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2017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