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安专协〔2017〕37号
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学习需求,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拟定于2017年8月在茂名举办第4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茂名市取得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或考核合格证明),且证书(或考核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学习内容
1.最新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2.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实践;
3.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解读。
三、时间和地点
2017年8月24日至8月26日:
报到时间:2017年8月24日,15:00~17:00;
上课时间:8月25日至8月26日;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到及学习地点:茂名市文明中路福华三街3号大院安监局负一楼,咨询电话:梁婵,0668-2093525/2870208。
培训费用:600元/人(不含食宿)。
四、考核发证
经培训后,在茂名当地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学员统一换发新证。
五、其它:
(一)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采取自愿原则报名参加。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每期辅导班学员名额有限,请学员在电脑上输入以下网址:http://www.gwspsa.org/(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培训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报名资料并打印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广东省安全生产业务学习申请表》)。
联系人:罗桓 020-83135715;黄楚宁020-83135716;
张丽鹤020-83641255.
(二)参训学员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广东省安全生产业务学习申请表》(需盖单位公章)原件2份;
3.原有安全资格证书(或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所在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为提高教学质量,方便师生互动学习,请参训学员自行准备三至五个安全生产相关的问题。
(三)考试采用全国统一考试平台,换证人员实行计算机考试;不换证人员参加纸质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四)培训班缴费。
1.转账:请于培训班报到前统一汇款至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户名: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账号:709459876986
(注:汇款时请注明“茂名第4期危化继教班” 及缴费单位、姓名);
2.网上支付:网上报名时可微信支付。
备注:通过转账缴费的学员报到时需提供转账支付凭证。
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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