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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清远地区)


粤安专协〔2017〕77号

 

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学习需求,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拟定于2017年12月在清远举办第2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不换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清远市取得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资格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学习内容

1.最新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2.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

3.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实践。 

三、时间和地点

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

报到时间:2017年12月11日,9:00~12:00;

上课时间:12月11日下午至12月13日上午;

考核时间:12月13日下午;

报到地点:连南县三江镇(县城)新岩村广东省应急救援清远基地3幢1楼(连南县城顺德广场右转);

    学习地点:连南县三江镇(县城)新岩村广东省应急救援清远基地1幢5楼(连南县城顺德广场右转);

    连南应急救援基地联系人:胡冰,联系电话: 13553930554。

    清远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联系人:李健蔚,联系电话:0763-3851115。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600元/人(不含食宿)。

五、考核

培训后,在清远市安全监管局进行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对考试合格的学员进行继续教育记录登记。

、其它:

(一)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采取自愿原则报名参加。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每期辅导班学员名额有限,请学员登陆网站http://www.gwspsa.org/(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培训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报名资料并打印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广东省安全生产业务学习申请表》),先报先安排

联系人:黄楚宁020-83135716;罗桓 020-83135715;

        包美萍 020-83135715.         

(二)参训学员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2.《广东省安全生产业务学习申请表》(需盖单位公章)原件2份;

3.原有安全资格证书(或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所在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为提高教学质量,方便师生互动学习,请参训学员自行准备三至五个安全生产相关的问题。

(三)培训班缴费。

1.转账:请于培训班报到前统一汇款至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户名: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账号:709459876986

(注:汇款时请注明“清远市第2期危化继教班” 及缴费单位、姓名);

2.网上支付:网上报名时可微信支付。

 备注:通过转账缴费的学员报到时需提供转账支付凭证。

 

 

                       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2017年12月1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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