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8年第1号)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试行期届满后相关工作的函》(粤机编办函〔2018〕6号)及《政府转移职能协议书》要求,原由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承接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认定”两项职能转移有效期已满(2017年12月31日)。从2018年1月1日起,协会不再受理上述2项职能事项业务的申请,由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恢复施行审批工作,相关工作请留意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gdsafety.gov.cn/)公布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
在此同时感谢全省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一直以来对协会该项工作开展的支持与配合!
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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