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安专协〔2018〕63号
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再教育辅导班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学习需求,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拟定于2018年7月在茂名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再教育辅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茂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合格证书的学员,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每年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学习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解读;
(三)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及90号令宣讲。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培训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27日,其中25日下午15:00~17:00报到,26日~27日上课,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到及培训地点:茂名市文明中路福华三街3号大院安监局负一楼;
咨询电话:梁婵,0668-2093525/2870208;18819876428
培训费用:600元/人(不含食宿)。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一)网上提交材料:
1.《学员信息表》电子版;
2.电子照片(照片为小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且规格小于100Kb,照片用身份证号命名,末尾数为字母的必须为大写);
请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mmaj2093525@qq.com (发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处写明参加班期为“茂名第7期危化继教班+姓名”);
备注:请学员一定按照要求将《学员信息表》和电子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否则将导致报名不成功或者影响学员信息无法上传国家考试系统。
(二)现场提交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
2.《广东省安全生产业务学习申请表》(需盖单位公章)原件2份;
3.原持有的安全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个证件正、反面复印,复印在同一A4纸上)复印2份;
4. 提交相关开发票资料。
(1)如需开具增值税普票,需提交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
(2)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票,需提交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联系人:罗 桓 020-83135715;黄楚宁 020-83135716;
余光霞 020-83641255;包美萍 020-83135715。
五、考核发证
经培训后,由茂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考核和发证。
六、缴费方式
1.转账汇款:请于培训班报到前统一转账汇款至协会账户,报到时提供转账汇款凭证。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户名: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账号:709459876986
(注:转账汇款时请注明“茂名第7期危化继教班”及缴费单位、姓名; 同一单位多人报名可一次性转账汇款)。
2.现场现金或者微信缴费。
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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