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应急服协〔2019〕7号
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换证)
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学习需求,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定于11月6日至8日在清远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换证)培训班,并将培训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清远地区已领取原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IC卡),合格证在有效期内需换证(原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并且每年均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学习内容
(一)新时代应急管理体制下安全生产形势与政策解读;
(二)企业如何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
三、培训时间、地点和费用
培训时间:2019年11月6日至8日,其中11月6日下午14:00-18:00报到,11月7日至8日上课,11月8日下午考试。
报到及培训地点:清远市新城西百加格塘飞来三路(格塘村路口直入30米)清远市金博士职业培训学校一楼大堂。
培训费用:600元/人(不含食宿)。
四、考核
参训人员经培训后,由清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安排考核和发证。考核采用全国统一考试平台,实行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报名方式
(一)本培训班采取自愿原则,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报名参加。因培训名额有限,请有意报名的学员于2019年11月6日前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登录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培训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gwspsa.org/),按系统流程完成报名,报满即止。
(二)参训学员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
2.《广东省安全生产业务学习申请表》原件2份(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后盖单位公章);
3.携带原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及每年《再教育安全培训学习记录卡》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
4.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
5.提交相关开发票资料:
(1)如需开具增值税普票,需提交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
(2)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票,需提交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三)缴费方式:
1.转账汇款:请于培训班报到前统一转账汇款至协会账户,报到时提供转账汇款凭证。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户名: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
账号:709459876986
(注:转账汇款时请注明“2019清远危化继教11期换证及缴费单位、姓名; 同一单位多人报名可一次性转账汇款)。
2.网上支付:报名系统提供微信支付功能。
3.现场现金或者微信缴费。
(四)信息发布:
请各位学员报名成功后务必加入QQ群为703596923 (2019清远危化继教11期换证),相关发票、证书等信息将会在QQ群中通知。
联系人:罗 桓 020-83525124;黄楚宁 020-83705394;
余光霞 020-83064294;包美萍 020-83064214。
特此通知。
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
201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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