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应急服协〔2019〕15号
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学习需求,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定于2019年12月10日至12日在清远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不换证)培训班,并将培训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清远地区已领取原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IC卡),并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每年均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新时代应急管理体制下安全生产形势与政策解读;
(二)企业如何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
三、培训时间、地点和费用
培训时间:2019年12月10日至12日,其中12月10日下午14:30-17:30报到,12月11日至12日上课,12月12日下午考试。
报到地点:连南县三江镇(县城)新岩村广东省应急救援清远基地3幢1楼(二广高速收费站旁边);
培训地点:连南县三江镇(县城)新岩村广东省应急救援清远基地1幢5楼(二广高速收费站旁边);
交通咨询电话:胡冰0763-6838988。
培训费用:600元/人(不含食宿)。
四、考核
考核形式为笔试,培训后统一进行考核,由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对考试合格的学员进行继续教育记录登记。
五、报名方式
(一)本培训班采取自愿原则,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报名参加。因培训名额有限,请有意报名的学员于2019年12月10日前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登录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培训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gwspsa.org/),按系统流程完成报名,报满即止(原已预报名成功的学员无需再重新报名)。
(二)参训学员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安全生产业务学习申请表》原件1份(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后盖单位公章);
2.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贴在申请表上);
3.携带原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4.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5.提交相关开发票资料:
(1)如需开具增值税普票,需提交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
(2)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票,需提交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三)缴费方式:
1.转账汇款:请于培训班报到前统一转账汇款至协会账户,报到时提供转账汇款凭证。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户名: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
账号:709459876986
(注:转账汇款时请注明“2019年清远危化继教10期及缴费单位、姓名; 同一单位多人报名可一次性转账汇款)。
2.网上支付:报名系统提供微信支付功能。
3.现场现金或者微信缴费。
(四)信息发布:
请各位学员报名成功后务必加入QQ群为781849570 (2019年清远危化继教10期),相关发票、证书等信息将会在QQ群中通知。
联系人:罗 桓020-83525124;黄楚宁020-83705394;
余光霞020-83064294;包美萍020-83064214。
特此通知。
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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