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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广东省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事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开展我省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工作,推进我省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文件精神,我协会制定了《广东省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现将《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向社会发布,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优化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化从业环境,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依据新的管理规定,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由省应急管理厅确定。2021年11月1日前认定的评审单位资质自新的管理规定施行后视无效处理。


    

附件:1.广东省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广东省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事指南


 

主办单位: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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