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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14年第10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的通知》(粤府函〔2013〕35号)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12〕22号)要求,经公开报名、专家评审、转移前公示、协议签订等程序,原由我局负责的以下三项行政审批职能:

   一、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安全检测检验)资质认定;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

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认定。

自2014年6月30日起正式转移给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实行自律管理,我局不再受理上述三项行政审批申请。有关上述三项行政审批申请的具体事宜请迳向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咨询。

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联系人:曹志阎、张丽鹤;咨询电话:020-83829725、020-83641255;受理网址:http://www.gwspsa.com。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26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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