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局转发了安监总局发布的《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划分和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健函〔2014〕27号),通知是针对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时,各地和有关专家反映的机构业务范围认定难以把握的问题,进一步细化了第一类业务范围中的“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工程建筑业”和第二类业务范围中的“核电站、大型辐照装置和中、高能加速器”的划分;制订了进行相关业务范围认定时,评价能力的评判具体标准,重点体现在对工程技术人员的要求以及对评价报告评审的要求,点出审核重点;规范了对“模拟评价报告”的要求,通知的发布是总局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依法依规开展资质认可工作的具体体现。
相关连接:安健函〔2014〕27号
安监总安健〔201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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