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6年第21号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行业自律管理实际,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于2016年4月29日至5月20日将广东格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増项申请相关信息进行事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16年6月2至3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技术审查,经机构整改完成后于2016年6月17日至27日进行事后公示,并经资质认定委员会推荐。经审核,本协会协会批准广东格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増项,具体増项范围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批准増项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机构名单及业务范围
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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