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
延续、增项申请通过技术评审的公示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50号)、《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划分和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健函〔2014〕2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组织专家分别对东莞市职业病防治中心提出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延期申请和广东安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增项申请进行技术评审。经审查,东莞市职业病防治中心和广东安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技术评审,现对该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秘书处提出,将进一步核实。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安监大厦401室;邮编:510060。
公示期: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7日。
联系人:徐雷,电话:020-83829725;传真020-83135718;电子邮箱:461323620@qq。com。
特此公示。
附件:1.申请机构主要信息汇总表
2.延续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表
3.增项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表及增项范围与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对照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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