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会根据需要可以从事下列活动:
(一)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调查研究,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应急管理地方法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相关行业和企业提供应急管理相关顾问、咨询,为会员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提供相关优质服务。
(二)开展应急管理(包括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预案编制、课题研究、评估和统计等)相关技术服务。
(三)宣传、传播、普及应急管理科学技术,开展应急管理相关专业培训和应急管理领域的科学技术交流及国际合作,承接或举办相关研讨、展览等,收集、分析、交流国内外应急管理信息、动态,编辑、出版和发行应急管理相关书刊。
(四)组织和参与应急管理相关技术标准的起草、论证、审查和宣贯工作;参与应急管理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的研究、鉴定、评定和推广应用,兴办科技事业和经济实体,承担应急管理工程(技术)咨询、设计、施工及改造,促进应急管理相关产业发展。
(五)接受委托进行项目论证、安全评估、风险评价、科技成果鉴定、重大事故技术鉴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科技文献和标准的编审等,承办应急管理相关专业人员资质评鉴的工作,开展应急管理相关技术评审、现场核查服务。
(六)促进广东省应急管理相关从业单位行业自律,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参与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应急管理服务有关单位及工作者的公共服务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维护应急管理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并受委托进行有关技术仲裁工作。
(七)开展本协会宗旨允许的业务,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政府购买服务和接受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授权或委托其他事项。
以上条款,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委托方可开展的活动,应当依法按规定办理。